对于普通购房者或刚需族而言,房子基本相当于几年、十几年甚至半辈子辛辛苦苦的财富积累,因此买房的时候大家都会特别谨慎,而很多初次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,常常进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,所以一定要警惕,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。
而如虚假宣传、认购定金不退、延期交房不担责、重复收费、多收费、配套设施不到位及物业管理滞后。
1、虚假宣传误导人
消费者在购房时,往往只能看到商品房的模型沙盘和开发商的宣传资料,而开发商在购房前的承诺却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,用虚假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购房。
2、认购定金难退还
消协认为认购定金是一些开发商“圈钱”的一个圈套。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,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“认购协议”之类的格式合同,并要求消费者必须交纳数量不少的定金,限定在短时间内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而在签订协议前,开发商往往不提供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等资料,使消费者在不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,就交纳了具有惩罚性的定金,一旦有变很难要回定金。
3、延期交房不担责
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一般都有“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,不承担责任”的表述,而对“不可抗力”没有明确的解释,购房人一般都容易忽略这一点。一旦发生问题,开发商却常把什么因素都归结于“不可抗力”来逃避责任。
4、重复收费、多收费
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《商品房销售(预售)合同》中,大多有一项代扣代缴费用,而这些费用究竟是否该由消费者承担、承担多少都不确定,开发商在收费中存在“猫腻”。
5、配套设施不到位
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房屋的配套设施,而在配套设施的表述上一般都比较模糊,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没有留意,致使走入误区。
6、物业管理滞后
物业管理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,一些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后对物业管理不重视,导致卫生、治安环境极差。
针对“开发商六大陷阱”的问题,希望政府能够尽量规范房产市场,不能老是让消费者处于弱势。同时也期待房产开发企业能加强自律,切实将诚信经营贯彻到底。
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当中,一定要小心以上提到的六大陷阱,只有这样,才能够真正的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,而不是让自己买房后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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